一是明确职责、落实责任,将提高学生到校率纳入乡(镇)、教育主管部门目标管理考核,并与教师职称评定挂钩,形成乡(镇)政府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扶贫部门和学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二是在寒暑假、拾花季节等学生辍学高峰期,组织人员深入乡村,大力宣传《义务教育法》,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主动送适龄子女上学。
三是对因外出劳务创收未入学的义务教育适龄贫困户子女,以乡(镇)人民政府的名义发放复学通知书,责令限期复学,并组织乡(镇)干部,实行包干责任制,进村入户进行动员;对接到复学通知后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,由乡(镇)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起诉。
四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"学校管理年活动"成果,不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,积极探索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。
五是多渠道争取各类扶贫资金的支持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逐步改善农村教育教学硬件设施,逐步提高贫困乡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。
六是在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,充分借助新疆大学、塔里木农业大学等对口支援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,引导对口援助单位大力开展“支教”活动,并通过“支教”人员的传帮带,为贫困乡村教育事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。
七是加大扶贫助学力度,探索和建立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,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捐资助学活动,多方筹集资金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。

评论加载中…


